1. 首页
  2. 招生教育
  3. 2023年宁夏大学生创业补贴优惠政策及扶持标准

2023年宁夏大学生创业补贴优惠政策及扶持标准

简介:关于2023年宁夏大学生创业补贴优惠政策及扶持标准的相关疑问,相信很多朋友对此并不是非常清楚,为了帮助大家了解相关知识要点,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如下讲解内容,希望下面的内容对大家有帮助!
如果有更好的建议或者想看更多关于招生教育技术大全及相关资讯,可以多多关注茶馆百科网。

又到大学毕业的时候了。四年美好的大学时光已经离开,是时候离开了!有些大学生的朋友已经踏上了就业的征程,有些人正在创业或正在创业。很多创业的大学生都在问边肖,宁夏对大学生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对大学毕业生创业有什么政策支持。肖航将在此介绍相关政策解读,供大家参考!

吸引和支持大学生在宁创新创业就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人才强区工程,积极吸引、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来宁创新创业,努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生态,根据办〔2018〕1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及分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学生,是指在区内外就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毕业生。高等职业院校、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学院的职业教育学生参照执行。

第三条在自治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办牵头,自治区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等部门(单位)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完善配套措施,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实施。

第二章创新、创业和就业培训

第四条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支持创新创业学院、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建设。将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积极开发创新创业课程,完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将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学分管理。支持培训机构和创业导师在各类创业园、孵化器、众创空间开展创业培训和辅导,构建覆盖高校、创业园、创业实体的创新创业公共服务体系,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全方位支持。(各级教育、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负责)

第五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共青团、高等学校等部门(单位)应当为大学生提供包括网络创业在内的各类创新创业培训,并按照自治区确定的补贴标准给予相应的培训补贴。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培训,开发和引进适合大学生的创业培训体系,提高创新创业能力。所需经费从就业补贴资金中支付。(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财政等部门负责)

第六条鼓励有就业培训愿望的大学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者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照自治区确定的补贴标准给予相应的职业培训补贴。所需经费从就业补贴资金中支付。(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负责)

第七条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合格人员,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者特殊职业能力证书

第九条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贫困高校毕业生(含高等职业院校、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毕业生),每人可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1500元。所需经费从就业补贴资金中支付。(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负责)

第十条中小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组织新招用毕业年度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企业缴纳部分)。所需经费从就业补贴资金中支付。(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负责)

第十一条离校两年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购买额度为5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实习六个月以上并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给予最长一年的养老保险补贴。所需经费从就业补贴资金中支付。(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负责)

第十二条离校后一年内灵活就业的未就业大学生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照实际缴纳的三分之二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所需经费从就业补贴资金中支付。(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负责)

第十三条在中小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的大学生,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科技部门负责)

第十四条鼓励高校毕业生自愿到我区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和就业。对服务3年以上(含3年)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由自治区偿还。(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负责)

第十五条在校大学生或大学生毕业后2年内已在创业初期注册并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在注册后半年内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3000元,在固原市等贫困县(区)创业的,补贴上浮30%;自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可以一次性。

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大学生毕业5年内,因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场地有限或经营项目不适合难以进入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创业的,经创业地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批准在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外租用经营场所的,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每年每户不超过经营场所实际租赁费的50%,最高不超过8000元给予房租补贴。房租补贴按先缴后补的原则,由个人向创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负责)

第十七条对毕业5年内在我区创业的大学生,根据创业项目评审情况,可提供最高3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3年,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降低创业担保贷款门槛,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贷款,在不断提高风险评估能力的基础上,逐步取消反担保。进一步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商业贷款”模式,本着利息优惠、操作便利的原则,对创业者进行同步或后续扶持,扩大创业者贷款规模,着力解决创业者资金不足等问题。(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负责)

第十八条对大学生在宁创办的经营实体,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各级税务部门负责)

第十九条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合理规划布局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众创空间等建设,优化整合现有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创业载体资源,推进社会资本投资,鼓励自治区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主营业务方向建设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对创建为国家和自治区级“双创”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1000万元和500万元奖励,所需资金从“双创”示范项目资金中列支;对获批国家和自治区级企业“双创”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20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所需资金从“双创”示范项目资金中列支。(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负责)对达到自治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标准的,自治区给予每个孵化园区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达到国家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标准的,自治区再给予每个孵化园区2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所需资金从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负责)对达到地级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标准的,由所在地级市给予每个园区不低于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负责)创业孵化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对确有需要的创业企业和个人,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孵化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年。

第二十条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对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园区(基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众创空间的大学生,由创业园区等协助办理享受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同时创业园区通过减免房租、水电和网络费及办公设备设施使用费等“一站式”创业服务,降低创业成本,减少创业风险,提高创业成功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税务部门负责)

第二十一条支持和鼓励大学生创办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个体经营。切实推进自治区、市、县(区)“一站式”人才服务窗口建设,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和咨询服务,开设大学生等各类人才投资创业办理证照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放宽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登记条件,打造高效营商环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二条支持鼓励大学生报考基层机关、事业单位,支持鼓励大学生参加“选调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支持鼓励大学生到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实习见习,支持鼓励大学生到中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公务员管理、共青团等部门负责)

第四章创新创业就业服务保障

第二十三条各地就业创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为大学生办理《就业创业证》,提供就业指导、岗位推荐、就业援助、社保补贴和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实名制登记服务。免费为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开业指导、融资服务、创业孵化、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新创业服务。对实名登记的非本地户籍的自主创业大学生,给予与本地户籍自主创业大学生同等的政策扶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第二十四条坚持用人单位主导、社会参与、资源共享的原则,支持用人单位通过建设、购买、租赁的方式,多渠道推进人才公寓建设,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提供周转。大学生毕业3年内在全区各地就业创业且在就业创业地无自有住房的,且符合当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可凭毕业证和常住户口向当地用人单位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优先申请租住人才公寓、公租房或租房补贴;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当地政府可适当给予购房补贴。(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负责)

第二十五条各级政府就业创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为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档案托管、流动党员、团员组织关系管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大学毕业生可凭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材料到当地政府就业创业人才服务机构咨询办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在我区创新创业就业的大学生,除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服务外,同时享受用人单位提供的其他优惠政策服务。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相关政策与我区现行人才相关优惠政策有交叉重复的,按照“标准从高、政策从优”的原则执行。各地级市可根据本办法规定,制定具体实施措施,确保政策兑现落实。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4月1日。

本文主要介绍了关于2023年宁夏大学生创业补贴优惠政策及扶持标准的相关养殖或种植技术,招生教育栏目还介绍了该行业生产经营方式及经营管理,关注招生教育发展动向,注重系统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内容全面新颖、重点突出、通俗易懂,全面给您讲解招生教育技术怎么管理的要点,是您招生教育致富的点金石。
以上文章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人立场,如需删除,请注明该网址:http://seotea.com/article/8850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