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招生教育
  3. 福建警察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福建警察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简介:关于福建警察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的相关疑问,相信很多朋友对此并不是非常清楚,为了帮助大家了解相关知识要点,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如下讲解内容,希望下面的内容对大家有帮助!
如果有更好的建议或者想看更多关于招生教育技术大全及相关资讯,可以多多关注茶馆百科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01《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公安、司法等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福建警察学院(GB代码11495)是福建省唯一一所为福建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的警察院校。办学层次为本科,学制四年。

第三条学院为公办本科院校,由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省公安厅主管,省教育厅负责业务管理和指导。

第四条学院主校区(首山校区)位于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同时设立京西校区。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办公室(隶属于学生处)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实行全程监督,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三章招生专业及费用标准

第六条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已经福建省教育厅批准。公安专业、司法警察专业面向福建省招收高中毕业生,普通专业面向福建省和外省招收高中毕业生。公安专业有9个专业: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国内安全、禁毒、治安、交通管理工程、刑事科学技术、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司法警察专业有监狱学专业;一般专业有法律、行政管理、信息安全。2020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告为准。

第七条学费:侦查、经济犯罪侦查、国内安全、禁毒、治安、交通管理工程、刑事科学技术、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行政管理等十个专业5200元/学年,费〔2014〕183号)监狱学、法学、信息安全等三个专业4800元/学年。

第八条住宿费:按学年收取。每间宿舍配有空调,根据住宿条件分为900元、800元、500元,另外收取70元(6人)和50元(8人)的空调费。

第九条代理费的管理及相关费用的偿还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05]435号)文件要求办理。

第十条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福建省物价部门批准为准。

第四章公安、司法警察专业考生要求

第十一条根据人民警察工作的特殊要求,学院招收公安司法警察专业考生时,必须经过政审、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简称面试),在本科阶段提前录取。面试地点为首山校区,面试时间一般安排在8月初。具体时间和要求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或在我院招生网站公告中详细说明。

第十二条政治考察:由住所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中的内容要求进行政治考察,考察意见合格。

第十三条年龄要求: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第十四条身体条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身高:男168 cm及以上,女160 cm及以上。

(2)体重指数:男性在17.3 ~ 27.3之间,女性在17.1 ~ 25.7之间。[

第十六条体能测评:表1中三项及以上合格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表1体质评估项目及合格标准

男子评价项目可测次数合格标准:女子评价项目可测次数合格标准:50m内一次9〔250m10〕4立定跳远 2.05m立定跳远 1.5m立定跳远1000m跑4 ' 35〔800m跑4 ' 36〕。

d>≥9次/分钟
仰卧起坐1次≥25次/分钟

第十七条女生比例占招生数的10%,具体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

第十八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五章普通专业考生要求

第十九条普通专业要求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不限男女生比例,无须经过政治考察、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六章录取原则

第二十条学院录取新生的原则是: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以2020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公安专业录取原则:执行福建省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录取规定。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在政治考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均合格的考生中分别按面向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文、理和男、女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投档,学院在审档合格考生中由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先按同等优先,再按文、理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单科排列顺序以福建省规定为准。专业安排在招生计划数1︰1的数额内按“专业清”的录取模式,不设专业分数级差,若有退档则计划缺额在出档考生中按前述规则递补录取。

第二十二条司法警察专业录取原则:执行福建省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录取规定。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在政治考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均合格的考生中分别按文、理和男、女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投档,学院在审档合格考生中由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先按同等优先,再按文、理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单科排列顺序以福建省规定为准。专业安排在招生计划数1︰1的数额内按“专业清”的录取模式,不设专业分数级差,若有退档则计划缺额在出档考生中按前述规则递补录取。

第二十三条普通专业录取原则:执行招生省文史理工类本科批或本科二批录取规定。专业安排采用“专业清”的录取模式,不设专业分数级差。

第二十四条对电子档案中身体条件不符合我院专业录取规定或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要求或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在校管理与毕业待遇

第二十六条各专业学生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佩戴学员标志,按照《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实行警务化管理。

第二十七条学院设立校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校奖学金。

第二十八条家庭经济生活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和临时困难救助等资助项目。

第二十九条学生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操行考核、体能测试达到学院规定的毕业要求,准予毕业,上报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颁发福建警察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条公安专业学生就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文件精神执行。其它专业毕业生就业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八章其它

第三十一条学院网址:http://www.fjps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fjpsc.edu.cn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邮编350007)

咨询电话:0591-83532647

招办电话:0591-83463987邮箱:fjjyzsb@fjpsc.edu.cn

监督举报:0591-83421360邮箱:jw@fjpsc.edu.cn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福建警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变动,以《福建省2020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类、司法警察类专业招生办法》为准。

本文主要介绍了关于福建警察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的相关养殖或种植技术,招生教育栏目还介绍了该行业生产经营方式及经营管理,关注招生教育发展动向,注重系统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内容全面新颖、重点突出、通俗易懂,全面给您讲解招生教育技术怎么管理的要点,是您招生教育致富的点金石。
以上文章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人立场,如需删除,请注明该网址:http://seotea.com/article/867061.html